(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6日電)前新竹縣工務處長江良淵涉包庇建商違法施工,並被查獲1483萬餘元來源不明現金遭起訴,新竹地院今天開庭,江良淵否認圖利豐邑建設,並稱與妻子財產共有6000萬元可供證明。
新竹地檢署日前認定豐邑機構涉偷工減料導致天坑危及民眾安全,新竹縣長楊文科、江良淵等公務員涉背棄職責圖利護航,對楊文科等12人起訴,並要求新竹地方法院從重量刑及沒收犯罪所得共新台幣2.5億餘元。
起訴書指出,江良淵涉包庇建商違法施工,於3縣市住所查獲1483萬餘元來源不明現金,江良淵還以「寶藏圖」記載藏款地點。
新竹地方法院今天上午9時30分許,針對此案被告的楊文科、江良淵及黃姓公務員,召開準備程序庭,3人均出席且皆不認罪。
針對遭搜索查扣來源不明現金,江良淵庭中表示,他與妻子檢視2人薪資財產合計約有6000萬餘元,可提供相關證據。
江良淵委任律師表示,江良淵從事公務生涯迄今,夫妻2人有30至40年的正常工作,並累積金額,財產來源還包含家人給予,以及日前因親人有往生的奠儀費用,還有2個房子租金收入與投資等,總計超過1400萬元。
對於江良淵的收入等情形,法官指出,江良淵的說法並無任何佐證可以證明所言為真,僅是以口頭說出1個收入數字,此外在這段期間的收入,也應會有其他支出。庭後,江良淵面對媒體訪問,未有回應快步離去。(編輯:李錫璋)113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