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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巴嫩呼叫器爆炸案簽結 檢調:查無國人不法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1日電)士檢今天表示,9月在黎巴嫩發生爆炸的AR-924型號呼叫器,並非在台灣製造及出口,而是FGE集團境外自行製造、交易及運送,金阿波羅僅授權商標,查無國人不法,已簽結。

檢調透露,Frontier Group Entity(FGE)為跨國集團,相關資訊都在境外,辦案人員竭盡調查,仍無法查知其背景來歷。

士林地檢署、調查局今天針對呼叫器案各自發布新聞稿,表示經過調查後,確認無任何台灣廠商或個人涉及爆炸案。

調查局表示,黎巴嫩真主黨成員使用的呼叫器9月17日集體引爆,造成9人死亡、2000多人受傷;美國及其他匿名官員透露,該批呼叫器Made In Taiwan,製造商為台灣金阿波羅股份有限公司(Gold Apollo Co.LTD),呼叫器機種為AR-924型號。

調查局指出,士檢主任檢察官周芝君9月18日指揮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進行清查,隨後搜索相關處所,扣得出口報關資料、帳冊及電子郵件紀錄並調閱相關帳戶交易明細,傳喚多人到案。

新聞稿提到,相關行動目的在釐清金阿波羅公司及其他台灣廠商、人員在AR-924型號呼叫器研發、生產製造及運輸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

檢調清查發現,金阿波羅公司歷年自行生產的呼叫器產品並無AR-924型號,AR-924型號呼叫器是FGE集團自行設計研發後在境外生產的呼叫器,但FGE集團透過簽訂商業合作備忘錄(MOU),獲得金阿波羅公司授權貼牌。

新聞稿指出,金阿波羅公司僅對FGE集團最初製造無爆炸功能的AR-924型號呼叫器樣品機進行測試,並未提供FGE集團技術指導、原料零件供應及產品保固。

檢調清查進出口報關資料也發現,金阿波羅公司無出口AR-924型號呼叫器至黎巴嫩的紀錄,也沒有此型號呼叫器自台灣出口至其他國家、地區的進出口紀錄,更查無國內廠商涉入本件爆炸案的相關跡證。

針對金阿波羅公司授權貼牌的源由,士檢表示,是基於金阿波羅與FGE集團旗下公司BAC CONSULTING KFT.公司(BAC)於民國111年6月9日簽訂的備忘錄。

備忘錄約定,由FGE集團支付每年一定數額的品牌授權費用及訂購金阿波羅相當數量的其他型號呼叫器產品,以取得金阿波羅公司授權FGE集團可在自行生產製造的堅固型呼叫器(RUGGED PAGER)貼上金阿波羅公司的授權商標。

另方面,士檢指出,尚無證據顯示金阿波羅公司的許姓負責人、員工及FGE集團在台聯繫窗口吳姓人員,有協助或事前即知悉AR-924型號呼叫器在黎巴嫩會發生爆炸的情形。

士檢表示,許姓負責人及員工與FGE集團於洽談及簽署備忘錄時,均未曾提及授權貼牌的AR-924型號呼叫器的實際銷售對象。

此外,FGE集團在台聯繫窗口吳姓人員之前曾在金阿波羅公司任職,當時即辦理與FGE集團聯繫的業務,離職後與FGE集團簽訂諮詢合約,擔任FGE集團在台聯繫窗口,今年4月間在台北市內湖區成立「阿波羅系列有限公司」,繼續以公司名義代理FGE集團業務。

檢調追查發現,吳姓人員透過電郵或通訊軟體與FGE集團聯繫,在聯繫過程中吳姓人員並無任何決定權,依FGE集團包括T姓(疑跨國集團老闆)及M姓(疑跨國集團銷售總監)等人員指示行事,例如就某外籍代理商訂購該產品協助聯絡在境外交易等事宜。

士檢表示,吳姓人員對於AR-924型號呼叫器的生產地、出貨地及實際買家等事項的決策,從未參與其中,也毫無所悉,目前查無其事先知情而與爆炸事件有何共同謀議或行為分工等情形。

士檢認定,在黎巴嫩發生爆炸的AR-924型號呼叫器是FGE集團在境外製造、交易及運送,對於相關爆炸事件,目前查無國內廠商或個人有何參與其中的共犯情事或涉及資恐防制法等其他不法,因本件查無具體犯罪事證,無特定人涉有犯罪嫌疑,予以簽結。

士檢認為,台灣與黎巴嫩所發生呼叫器爆炸事件無涉,考量涉及國際矚目爆炸案件,本件簽結並發布中文及英文新聞稿說明,後續若有其他涉及國家安全等事證,士檢仍將儘速查明,依法處理。(編輯:蕭博文)11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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