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昱婷台北18日電)台北市昨天發生2輛公車追撞事故,導致1名行人傷重不治、15名乘客及駕駛受傷。台北市公運處今天表示,業者未善盡管理責任,已開罰大都會客運及大有巴士各9萬元。
大都會客運49路公車昨天行經台北市喜來登飯店前,在停等行人過斑馬線以右轉鎮江街時,遭後方大有巴士212路公車追撞,導致1名行人死亡、15名乘客及駕駛受傷。
警方昨天將肇事的大都會客運陳姓駕駛、大有巴士謝姓駕駛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昨天晚間諭令陳男新台幣10萬元、謝女30萬元交保。
台北市交通局公共運輸處今天表示,因2名駕駛都被移送北檢,已在昨天依公路法第77條,各處大都會客運及大有巴士最高額的9萬元罰鍰,並要求業者確實負起賠償責任,後續也會以專案方式要求業者檢討事故發生原因,提出改善計畫及策進作為。
此外,大都會客運透過新聞稿表示,肇事責任待釐清,但為了讓受傷乘客安心,將負責賠償醫療等相關費用,希望乘客都能早日康復,並對亡者表達深沉哀悼之意。
大都會客運指出,陳姓員工在公司服務13年,期間表現良好,近年來每天工時都在8小時以內,上次休假是16日。公司昨天協助完成交保手續後,將給予公假及心理輔導,以配合檢警偵辦。(編輯:蕭博文)113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