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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院將召開公聽會 尋求明定國家氣候義務

(中央社海牙1日綜合外電報導)聯合國最高司法機關「國際法院」(ICJ)明天將召開史無前例的公聽會,咸信會訂定一份「法律藍圖」,為各國保護環境免受溫室氣體破壞應負的法律義務,以及如果不這樣做的後果提供指引。

公聽會從明天開始,持續進行至13日。公聽會期間,將有98個國家將針對保護人民和生態系對抗氣候變遷所應盡的責任提出自身的意見。

在公聽會之前,位於荷蘭海牙(The Hague)的國際法院已收到來自不同國家的91份意見書,這是諮詢意見案件收到最多意見書的紀錄;以及來自不同國際組織的63份書面意見。

社會運動人士希望國際法院的法律意見,能在對抗氣候變遷的過程中產生深遠的影響。

但也有人擔心,這個聯合國支持、不具約束力的諮詢意見影響有限,且國際法院可能需要數月、甚至數年時間才能做出結論。

聯合國大會(General Assembly)去年通過一項決議,要求國際法院法官為2個關鍵問題提供諮詢意見。

首先,根據國際法,各國在保護地球氣候系統免受溫室氣體排放影響方面,應承擔哪些義務?

其次,如果有國家「因其行動或不作為,對氣候系統及環境其他部分造成重大損害」,在這些義務規範下,他們應承擔哪些法律後果?

第2個問題還涉及各國對較小、較脆弱國家及其人民,因氣候變遷遭受傷害的法律責任。特別是像太平洋地區這類因海平面上升和極端天氣威脅而深受影響的國家。

太平洋島國學生對抗氣候變遷聯盟(PISFCC)負責人普拉薩(Vishal Prasad)表示:「氣候變遷對我們來說並非遙不可及的威脅。」

普拉薩在公聽會開始前幾天向記者表示:「它(氣候變遷)正在改變我們的生活。我們的島嶼正面臨風險,我們的社區正以前幾代人未曾見過的速度和規模面臨破壞性變化。」

由27名學生組成的PISFCC於2019年發起一項運動,目標是將氣候議題帶到國際法院。他們成功地在太平洋島國間(包括普拉薩的祖國斐濟)達成共識,最終推動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

總部位於美國和瑞士的國際環境法中心(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資深律師周德里(Joie Chowdhury)認為,氣候倡議者並不期望國際法院的意見會「給出非常具體的答案」。

相反地,周德里說,她預測國際法院會提供「一份法律藍圖,作為未來決定更具體問題的基礎」。

她認為法官的意見可能會在明年出爐,「為國內、國家及國際層面的氣候訴訟提供參考」。(譯者:王嘉語/核稿:嚴思祺)11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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