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4日電)新黨平地原住民新北市議員候選人林霈宸,被控假冒合格醫師執行醫療業務及免掛號費方式賄選,再行詐領健保費。二審考量她認罪、跟健保署和解等,今天改判1年9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霈宸為民國111年11月26日舉行的新北市平地原住民議員選舉的候選人,也是新北市中和區某診所實際負責人。
林霈宸111年參選期間在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粉絲專頁公告診所開放原住民免掛號費。當得知就診者是選民後,隨即表明自己是候選人、選舉時請多多支持等,以看診免掛號費買票。
此外,林霈宸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卻陸續為民眾問診、開藥方,並以李姓駐診醫師名義申報保險醫療費用給付,詐領新台幣26萬4883元全民健康保險費。
另一方面,林霈宸被控自中國進口1400劑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快篩試劑,並將其中600餘劑以每劑50元價格轉賣獲利。
一審新北地院依選罷法等罪判她應執行2年徒刑,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二審指出,林霈宸犯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部分,尚有檢察官移送併辦所指的多名病患,她在二審期間,已與健保署達成和解,並依約分期給付款項中。
二審合議庭審酌她不具備醫師資格,為牟取不當利益,竟假冒合格醫師執行醫療業務,再持以向健保署詐領醫療給付,罔顧病患接受合格醫師治療權益,且有危害病患生命、身體的潛在風險。
二審指出,考量她犯後坦承犯罪,態度算良好,依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選舉罷免法交付不正利益罪,判決應執行1年9月徒刑,可上訴;另被控販賣未經核准擅自輸入醫療器材罪部分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不得上訴而確定。(編輯:張銘坤)113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