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趙敏雅新北5日電)勞發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涉貪污案,去年12月11日新北地方檢察署聲押獲准。謝宜容羈押期限到今年2月10日,新北檢表示,昨天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延押2個月。
去年12月10日檢調搜索約談謝宜容等23人,檢方指出,謝宜容等人辦理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辦公空間整修工程、視覺設計標案時,對林姓被告負責的某公司差別待遇。林姓被告投標時,邀其他廠商圍標或借用他人名義投標,以圖利該公司得標。
檢方表示,林姓被告透過該公司「量身打造」符合謝宜容個人偏好風格的辦公空間。另外,謝宜容涉以就業保險基金及就業安定基金經費,採購禮品後,將禮品挪用為與公務無關的私人公關送禮用途。
檢方認定,謝宜容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圖利及政府採購法以非法方法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借用他人名義投標等罪,犯罪嫌疑重大,去年12月11日向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羈押期限屆滿前5天,檢方可聲請延長羈押。謝宜容2個月羈押期限將屆滿,新北檢今天表示,有事實足認謝宜容有滅證、勾串、逃亡之虞,已將延押聲請書送交新北地院。(編輯:李錫璋)114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