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22日電)竹北市2名葉姓教練為堂兄弟涉不當對待幼童遭起訴獲交保,堂兄棄保出境遭通緝。新竹地院指出,堂弟若逃亡有人可接應於國外生活無虞,裁定限制出境、出海8月,可抗告。
起訴資料指出,2名葉姓教練去年8月受同事委託協助照顧2名幼童,涉假借管教命令2名幼童罰站或要求以雙手撐地等反覆虐待、折磨,葉姓教練等人遭羈押禁見,新竹地檢署依傷害、強制等罪嫌起訴。
起訴後,新竹地方法院當時分別裁定2名葉姓教練各以新台幣100萬元與3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需定期向派出所報到。
新竹地方法院3月底開庭時,以300萬元交保的葉姓堂兄無故未到,經查已出境,後續沒入300萬元保證金、發布通緝,並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註銷這名葉姓教練的護照。
此案發生棄保潛逃狀況,新竹地方法院裁定指出,葉姓堂弟涉故意對兒童犯3人以上共同剝奪行動自由罪嫌,審酌重罪常伴有逃亡的高度可能,堂弟過去有多次出境紀錄,且堂兄已出境遭通緝等情形。
法官表示,綜合上述考量,葉姓堂弟若逃亡國外仍有親人可接應、能在國外生活無虞,認為具有逃匿出境的動機與能力,藉以逃匿境外規避審判及刑罰執行的可能性高,裁定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可抗告。(編輯:戴光育)114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