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2日電)環境部今天召開大甲溪光明抽蓄水力電廠環評初審。環評委員對於本案設置5處、合計總量達193萬立方公尺的土石堆置場存疑,加強耐震、土石運輸、廢污泥處理等說明、並加強管理,建議本案補充修正後再審。
環境部今天舉辦「大甲溪光明抽蓄水力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初稿」專案小組初審會議。
本案開發單位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經濟部。本案規劃利用既有大甲溪德基水庫為上池, 谷關水庫為下池,搭配新建1條長約10.6公里頭水隧道 (含壓力鋼管及平壓塔),以及設置4部抽蓄水力發電機組, 總裝置容量610百萬瓦(MW)以下。
環境部(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2022年環評大會決議本案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待完成相關程序,今年4月完成評估書初稿並提送環境部、今天進行專案小組初審。
台電公司表示,本案利用發電高峰的多餘電力,抽水至上池儲存,電力系統有需求時,將水放到下池帶動發電機發電;由於是利用既有德基、谷關水庫,無須新增壩體,也不涉及大甲溪河道水流變動;施工總工期估約10年。
關於民眾關心鑽炸作業影響,台電表示,工程參考中國大陸、瑞典、美國、德國、瑞士及蘇聯等爆破振動安全標準,評估至舊佳陽聚落(距最近洞口工區約3.6公里)鑽炸作業振動、噪音對聚落無影響;並強調橫坑及隧道洞口將採機械開挖,入洞40公尺後才採用鑽炸工法施作。
環評委員對於本案將設置5處土石堆置場提出許多意見。根據資料,5處土石堆置場總容量約193萬立方公尺,但對於耐震、土石運輸、廢污泥處理等說明並不完整;應具體說明管理計畫,並研提安全措施(含耐震強度)。並確認開發單位承諾,將隧道出口沉沙池或混凝池污泥做為土石堆置場覆土。
環委提到,因應極端氣候,如強降雨、地震對於水路工程、隧道施工作業等的邊坡滑落對德基、谷關水庫淤積、區域水文及地質的影響,應該提具體環境保護對策,含清淤、區域排水等。
環委建議強化說明隧道工程(開鑿與爆破等)噪音、振動對鄰近區域動物生態的影響及減輕措施;並加強與鄰近部落、社區及相關利害關係人溝通。建議本案補充修正後再審。(編輯:李亨山)114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