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鄭維真彰化4日電)郭男委託劉男等人非法清運麻繩等廢棄物,傾倒於彰化二水濁水溪河川公地,巨大麻繩被民眾形容宛如電影神鬼奇航角色深海閻王。彰化地院審結,依廢棄物清理法判郭男1年1月刑期。
根據彰化地方檢察署起訴書,郭姓男子與劉姓男子等6人,均未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郭男於民國112年4月向某公司表示能以新台幣31萬5000元,代為清除麻繩、輪胎等一般事業廢棄物,並委託劉男負責聯繫司機清運事宜。
劉男之後聯絡邵姓男子及高姓男子,分別駕駛曳引車抵達高雄興達港,載運廢棄物一路北上尋找傾倒地點,最後透過鄭姓男子及另一名劉姓男子引導,趁凌晨載到彰化縣二水鄉濁水溪河川公地任意傾倒。
由於曳引車受困河川公地上,且有眾多巨大麻繩等廢棄物,形似反派角色深海閻王,當天清晨即被人發現並報警。
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郭男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被判刑,應知悉任意棄置廢棄物對環境危害,竟為貪圖高額報酬,再與其餘被告共同犯下此案,影響公共安全及衛生,更對生態環境造成破壞。
法官考量被告坦承犯行,且高男、鄭男積極提出廢棄物清理計畫,不過尚未完全將廢棄物清理完畢,並據參與情節輕重等,分別依共同犯廢棄物清理法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罪,處郭男1年1月刑期,其餘被告各判6月刑期。全案可上訴。(編輯:蕭博文)114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