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瑠公圳蔡金木宅拆除通知 文史社運團體盼保留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8日電】纏訴多年的新店瑠公圳蔡金木老宅案,法院民事執行處近日發出6月26日執行老宅拆除通知。讓當事人賴碧珍痛訴不公不義,文史及社運團體今天集聚聲援,盼再協商保留老屋。

在台灣人權促進會今天邀集新店瑠公圳案蔡金木老宅子孫賴碧珍、其委任律師葉恕宏及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公督盟)顧問莊豐嘉等文史、社運團體多人到場聲援,賴碧珍除向祖先焚香祈求能保留老厝外,也對媒體控訴纏訴多年所遭遇不公不義的情事。

賴碧珍表示,此案已經纏訟13年,位於瑠公圳圳頭的祖厝,是家族從日治時期落腳至今5代的家園。過去家族多次依法申購土地,卻遭水利會以「業務用地」或「機關用地」拒絕,最後卻賣給了建商。

她表示,水利會剝奪他們家族的優先購買權與生存權,監察院早已指出標售程序不當,但司法至今仍未能討回公道。原違法標售的瑠公農田水利會也已收歸國有,原組織已經消失,更讓她投訴無門,目前只能期待司法能緩拆,讓現有釋憲與文資等訴訟的法律程序能走完。

律師葉恕宏表示,此案有可兼顧開發與保存的雙贏方案,且目前都市計畫尚未變更,即使拆屋也無法立即開發,呼籲法院緩暫拆除執行,並促請地主重新啟動協商。

他表示,因為土地仍屬機關用地,開發商如欲變更開發,依法需捐出面積45%以上土地或繳納代金,開發商無論是透過將蔡宅坐落用地納入變更法定捐贈面積範圍,亦或採繳納代金後再將蔡宅依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捐出做公益使用,地主可興建之容積都不會因此受損,有機會獲得蔡宅樓地板面積等量的容積獎勵。

文山社區大學專案經理李明哲表示,蔡金木宅是新店火車站及瑠公圳的歷史見證,體現當地重要的歷史脈絡與文化特色。若被強制拆除,地方歷史文化資產的一大損失,將讓水道和鐵道的歷史僅成為記憶。

莊豐嘉表示,歷史的轉型正義在沒有記憶的情形下就會消失,這起事件可以看到「平庸的邪惡」,只看受害者沒看到加害者 ,從水利會到法院,他們沒有思想,只會依法執行,不會在乎受害者的人權及居住權,因此,這是違法錯誤的事,今天才會有很多人到此一起來挺賴碧珍。(編輯:張銘坤)1140608

纏訴多年的新店瑠公圳蔡金木老宅案,法院民事執行處近日發出26日執行老宅拆除通知。圖為老屋現況。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攝 114年6月8日
新店瑠公圳蔡金木老宅案,法院民事執行處近日發出26日執行老宅拆除通知,當事人賴碧珍(前左)8日向祖先祈求能保留老厝。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攝 114年6月8日
纏訴多年的新店瑠公圳蔡金木老宅案,法院民事執行處近日發出26日執行老宅拆除通知。公民監督國會聯盟顧問莊豐嘉(前中)等文史、社運團體多人8日集聚聲援,盼再協商保留老屋。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攝 114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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