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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監獄教誨師洩漏受刑人假釋結果 判4月獲緩刑

(中央社記者鄭維真彰化21日電)彰化監獄洪姓教誨師列席假釋審查會議後,向特定受刑人友人傳訊透露結果,後來此受刑人假釋出監,彰化地院近日將洪男依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處4月刑期,緩刑2年。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書,洪姓男子於民國90年調任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擔任教誨師,主要工作內容為受刑人教誨教育、累進處遇評分及假釋陳報等。

洪男於110年列席假釋審查會議後,透過通訊軟體傳送「已幫忙。順利」訊息給特定受刑人友人,洩漏這名受刑人已提報並通過假釋審查的國防以外應秘密消息,此受刑人之後果真因縮短刑期假釋出監。

法官考量洪男所洩露的秘密消息影響性、犯罪動機及目的、無前科、犯後坦承犯行等,依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並認其能知所警惕,宣告緩刑2年;為促使洪男記取教訓及強化法治觀念,須向公庫支付新台幣8萬元。可上訴。(編輯:李淑華)114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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