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威權時期遭不當刑求致死 後代家屬獲賠600萬元

2025/7/28 16:20(7/28 17:0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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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權利回復基金會外觀。(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8日電)權利回復基金會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董事會日前通過57件生命或人身自由賠償金申請案及1件財產所有權被剝奪案件,總賠償金額超過新台幣1.36億元。其中,有被害者遭國軍無故羈押且不當刑求,慘死獄中,後代家屬獲600萬元賠償金。

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截至6月底為止,就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致被害者生命或人身自由受侵害申請案,累計共受理2690件,其中2327件獲得賠償;名譽回復證書申請案,則已通過3504件;另外,財產所有權被剝奪案件方面,共受理318件、其中28件通過賠償,另有52件撤回、165件駁回。

基金會指出,董事長張文貞25日主持第2屆第6次董事及監察人會議,會中通過57件生命或人身自由賠償金申請案及1件財產所有權被剝奪案件,總賠償金額超過1.36億元。

案件部分,基金會說,此次通過的生命或人身自由受侵害案件中,有被害者遭國軍無故羈押,期間遭不當刑求致慘死獄中,也有被害者原於造船廠工作,國軍不當逮捕後行蹤不明,後於基隆附近海面發現被害者遺體並有槍殺痕跡,上述類型的國家不法行為致生命受侵害案件,依權利回復條例規定,經董事會決議賠償後代家屬6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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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基金會指出,另有被害者遭關押多年、褫奪公權,並遭政府沒收土地等,經基金會調查事實及證據,決議金錢賠償被害者的後代繼承人。

基金會表示,將主動聯繫並協助所有符合資格的受害人及其家屬,持續推動權利回復相關業務,盼藉由制度性賠償與名譽回復,撫平歷史創傷,深化轉型正義、回復被害者應有的權利,民眾如有相關需求也可致電基金會專線(02-8173-5000),或造訪基金會官方網站。(編輯:林克倫)11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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