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新莊箱屍案 男涉殺害尊親屬等罪嫌遭羈押禁見

2025/8/2 00:54

(中央社記者趙敏雅新北2日電)新北市新莊區箱屍命案,陳男昨天被依殺人、遺棄屍體等罪嫌移送新北檢,檢方訊後,聲押禁見。新北地院深夜依涉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遺棄屍體等罪嫌,裁定陳男羈押禁見。

新北市新莊警分局7月28日深夜獲報,在新莊區新泰路381巷底水溝內發現紅色行李箱,裡面為死亡多日男性屍體,警方在案發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調查。

新莊警分局8月1日表示,調閱周邊監視器分析比對,經鷹眼隊回溯長達近22天監視畫面,發現關鍵影像。警方鎖定陳姓男子涉有重嫌,陳男曾於7月6日前後在案發現場出沒,涉嫌棄屍後逃離現場。

警方表示,7月31日拘提陳男到案,據附近鄰居說,陳男的父親年約70歲,失蹤近1個月,身材瘦小、行動不便、頭髮稀疏,符合死者特徵。

警方說,將死者模糊指紋再次送請刑事局,以「人工方式」比對死者留存的指紋資料,確認死者身分為陳嫌的父親,另外,解剖後也將進行DNA比對。

警方表示,由於遺體無明顯外傷,陳男是否涉嫌殺人或其他因素棄屍,有待釐清。據了解,警方製作筆錄時,陳男不時答非所問、語焉不詳。昨天下午警詢後,將陳男依殺人、遺棄屍體等罪嫌移送新北檢。

檢方昨晚訊後,認陳男涉嫌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犯罪嫌疑重大,有滅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新北地院昨天深夜表示,經法官訊問後,認為被告涉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遺棄屍體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湮滅證據之虞,有羈押之原因與必要性,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編輯:徐睿承)11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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