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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食品標示廣告宣稱療效 新北半年查148件罰5件

2025/8/11 17:51(8/11 17:56 更新)



新北市動保處11日表示,每月定期稽查寵物食品,若標示與廣告中宣稱具醫療效能等違規事項都將開罰。(動保處提供)中央社記者王鴻國傳真 114年8月11日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11日電)新北市動保處今天表示,隨著飼養寵物普及,寵物食品若產品標示與廣告中宣稱具醫療效能等功能,都涉及違規,今年上半年查核148件,違規遭罰共5件,籲業者勿心存僥倖。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發布新聞稿指出,隨著飼養寵物普及,市場對寵物食品的需求快速成長,部分業者為求銷售成效,於產品標示與廣告中宣稱具醫療效能,或標榜能改變動物器官、組織、結構、生理或外觀等功能,都涉及違規。

動保處表示,每月派員定期稽查寵物食品,根據統計,自1月至6月底為止,共查核148件中,5件違規遭裁罰,裁罰金額累計達新台幣28萬元。

動保處提醒業者勿心存僥倖,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規定,非動物用藥品不得標示或宣傳具有醫療效能,違者將處20萬元至100萬元罰鍰;「動物保護法」規定,寵物食品標示、廣告或宣傳不得含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內容,違者將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動保處表示,不論是個人、實體通路、電子商務平台、進口代理商或製造業者,在製造、銷售及推廣寵物食品時,都應熟悉並遵守相關法規,並隨時關注農業部最新公告,以免違規受罰。(編輯:方沛清)11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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