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8/15 19:44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5日電)核二廠長曾文煌、林口發電廠長朱允中涉嫌收受賄賂遭貪污起訴,北檢今天將羈押中的2人移審台北地院,北院晚間裁定續押3個月。
台北地檢署調查,曾文煌擔任核二廠廠長期間,去年辦理採購案期間,先後收受曹姓業者賄款新台幣160萬元及20萬元;另於去年4月辦理採購案期間,收受郝姓業者40萬元賄款。
檢方查出,朱允中自民國108年1月起擔任林口發電廠廠長,與郝姓業者關係友好,2人曾相約由郝姓業者獨家取得林口發電廠特定標案,朱允中協助郝姓業者順利招標後,收取標案決標價格的5%至10%為回扣,總計收受80萬元賄款。
北檢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等罪起訴曾文煌、朱允中及郝姓業者。曹姓業者在偵查中坦承犯行並深表悔悟,且就客觀事實充分陳述,有助釐清案情,檢方將曹姓業者緩起訴處分,期間2年,並支付公庫150萬元。(編輯:黃世雅)11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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