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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羅東都市計畫案 宜縣府取得2公頃公園綠地

2025/8/19 15:44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宜蘭19日電)內政部審議通過「變更羅東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其中8.13公頃採市地重劃方式,地主可發回55%約4.4公頃土地,縣府則取得2.36公頃公園綠地等用地。

宜蘭縣政府建設處今天表示,這項都市計畫案包含羅東鎮市區等範圍,在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建議涉及通案性檢討原則、回饋比例及規劃配置合理性等調整,歷經9次專案小組,終於在12日審議通過。

建設處指出,此案檢討區內公共設施用地10.88公頃,其中的8.13公頃採市地重劃方式,地主可發回8.13公頃的55%土地約4.4公頃,縣府則取得包含2.36公頃公園綠地、0.06公頃道路用地等其他公共設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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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處表示,後續將依照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決議,辦理再公開展覽作業,再公開展覽期滿,若無新增人民陳情案件,將併同地政處辦理市地重劃預審作業完成後,報送內政部核定並公告實施。

宜蘭縣代理縣長林茂盛指出,全縣19處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3案已公告實施,加上這次通過的2案,後續14案會督促縣府建設處、地政處等單位,積極配合內政部都委會審議結果進行補正。(編輯:方沛清)11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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