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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鼠在百貨公司餐廳逃竄 中市府:可開罰飼主

2025/8/19 17:27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9日電)有松鼠在台中市百貨公司餐廳流竄,讓店經理忙著不讓松鼠跑進食物區,畫面經網友在網路平台發布引發熱議。台中市動保處今天表示,飼主已違反動保法,最高可罰1.5萬元。

有網友在網路平台發布影片,畫面是昨天晚上在台中大遠百1家餐廳的晚餐時段,只見1隻松鼠在餐廳內逃竄,根據網友描述,松鼠一直狂繞圈圈跳上跳下,還能忙裡偷閒吃點地上撿到的小零食,店經理除透過廣播要飼主出來外,也忙著防守不要進入食物區。

網友briislyyy認為,公開影片是希望提醒飼養松鼠的不恰當性,並肯定當天餐廳人員的積極處理態度,陸續協助飼主控制松鼠,提供置物籃利於捕捉,疏散太靠近圍觀的群眾,並隨時注意松鼠的動態不讓進入食物區,整個過程約持續10分鐘。

台中市動保處審視影片後表示,影像中松鼠出入公共場所無人伴同,且未提供適當防護措施,飼主可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處新台幣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另若因未妥善管束松鼠致無故侵害他人並受傷,飼主恐面臨民刑事相關責任。

動保處說明,松鼠為野生動物有其生活環境及食性需求,不適合作為寵物飼養,民眾若遇受傷野生動物可通報1999市民一碼通,或送交農業局委託的台中市野生動物保育學會進行救傷收容,切勿擅自私養,若是經由獵捕方式取得野生動物,將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編輯:李淑華)11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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