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8/22 16:19(8/22 16:40 更新)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2日電)明天是核三公投日及部分選區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勞動部今天提醒,公民投票日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是勞動基準法所定應放假日,具投票權勞工應放假1日。
核三重啟公投與7藍委罷免案將於明天投票,勞動部表示,中選會公布的公民投票日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是經勞動部公告指定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應放假日,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勞工,應予以放假1日。
勞動部表示,所稱放假「1日」,是指午前0時至午後12時的連續24小時,雇主如果徵得勞工同意在該工作日出勤者,應加給工作時間的工資,勞工如果出勤6小時,就加給6小時工資。
另外,勞動部說,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休息日或例假的勞工本來就可以在當天行使投票權,因此不另給假。
勞動部提醒,行使投票權為公民權利,雇主不得妨礙勞工投票,由於投票權只能於投票當日行使,其性質與一般休假日(國定假日)有別,該放假日不得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
另外,根據公民投票法規定,年滿18歲且未受監護宣告者都享有公民投票權,因此如果是18歲至20歲勞工若明天為工作日,也應放假1日。
勞動部表示,雇主如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或勞動部1955專線提出申訴。(編輯:管中維)11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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