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8/29 12:40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9日電)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指控前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受理應曉薇陳情,且有作偽證嫌疑。林欽榮今天駁斥此說法,並稱相關證詞均和內政部見解一致,柯文哲是蓄意攻擊證人。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昨天勘驗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偵查期間的偵訊錄音、錄影,合議庭提訊在押的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柯文哲臉書紀錄出庭發言,指控林欽榮在台北市副市長兼都委會主委任內,曾受理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協調會、陳情案跟研議案。
柯文哲指控,林欽榮說不可以用都市計畫法第24條申請容積獎勵,可是所有台北市都發局公務員都說可以,「林欽榮作偽證」,會請律師再提出各項佐證。
現任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今天上午透過辦公室發表聲明回應,京華城案從未接受應曉薇的陳情或協調,2018年6月至8月期間,台北市政府都發局正辦理「松山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以及細部計畫通盤檢討」公開展覽作業,並由都發局辦理公展說明會,期間任何公民團體均可提出意見。
林欽榮說,京華城公司在公展期間提出人民陳情,之後由他主持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並經各委員表示意見後,不接受京華城公司意見,維持原決議。
針對柯文哲指出,台北市公務員均證稱容積獎勵可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規定申請,唯獨林欽榮出庭證稱,容積獎勵應受都市計畫法地方施行細則或施行自治條例所限制。林欽榮則回應,這項證詞與內政部去年5月14日函示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公文當中見解一致,並與監察院去年1月糾正京華城案意見相同。
林欽榮強調,當初在法庭證稱,細部計畫容積獎勵不得逾越依都市計畫法各該省、市施行細則或施行自治條例規定,台北市已有「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及「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則建築基地申請獎勵自應依該自治條例辦理,不應逾越自治條例規定,且由申請人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即採都市計畫法24條程序)創設其他容積獎勵,更應有所規範。
林欽榮認為,上述證稱,與內政部於去年5月14日函示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見解一致,並與監察院去年1月糾正京華城案意見相同。所以柯文哲指稱作偽證,則是蓄意攻擊證人的明證。(編輯:林恕暉)11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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