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6日電)立法院去年12月三讀通過停砍公教年金相關修法,政府已補發年金差額,外界關注,若停砍年金修法被判違憲,是否追回差額,行政院今天表示,後續如何處理,須待憲法法庭做成判決後,相關機關依據判決處理。
立法院會去年12月三讀修正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與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部分條文,自民國113年起停砍公教人員年金。包括行政院、考試院、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等陸續聲請釋憲,結果尚未出爐。
銓敘部日前表示,8月1日前年金停砍釋憲結果未定,將進行差額發放;行政院也說尊重考試院職權,以及中央地方各發放機關的權責,教育人員也與公務人員同步辦理。
若停砍年金修法遭判違憲,是否追回補發的差額,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天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根據銓敘部估算,停砍年改修法後,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用罄年度提前到民國134年、教育人員提前到131年,嚴重減損過去推動的年改成果,也衝擊現職人員請求退撫給付的權利。
對於後續如何處理,李慧芝表示,須待憲法法庭做成判決後,相關機關再依據判決執行。
媒體追問,警消條例同樣在釋憲程序中,為何僅年金停砍先補發。李慧芝說,政府沒有雙標,唯一標準就是公平且全面照顧軍公教勞以及各行各業所有工作者。
對於差額補發經費何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給與福利處專委林志育在記者會說,相關撥補由現有預算執行,中央機關退休公務人員的退休預算編列在公務預算跟基金預算之中,由各權責主管機關編列與執行。(編輯:謝佳珍)115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