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19日電)總統賴清德今天宣布新增第3類型戰鬥部隊加給,每月加薪新台幣4000元。國防部說明,包含油彈補給、戰傷醫療、軍品運輸、化學及工兵、武器裝備搶修、戰技訓練、戰力研發、心戰及憲兵部隊,都納第3類戰鬥部隊加給。
總統賴清德今天視察國軍234旅時宣布,經國防部完整評估,考量作戰需求及勤務專業特性,今年7月1日起除既有第1、第2類型戰鬥部隊加給外,將新增「第3類型戰鬥部隊加給」,讓在旅級以下、提供作戰持續力的部隊,服役官兵每月增加4000元的加給。
針對「戰鬥部隊」定義,國防部說明,近年隨戰爭環境改變,國軍防衛作戰任務,是以聯合作戰型態,以作戰區為作戰層級單位,結合各專業部隊共同執行。
國防部表示,經審慎研析後,將戰鬥部隊定義修正為「戰鬥部隊是指以聯合作戰型態,直接與敵軍從事作戰,或協同作戰部隊提供戰鬥支援,及提供作戰持續力之部隊(如提供打擊火力支援,作戰能力需求及戍守重要政經及關鍵基礎設施等)」。
至於「提供作戰持續力」定義,國防部指出,提供打擊火力支援的部隊,如彈藥、油料、戰傷醫療、軍品運輸、化學及工兵等部隊;以及提供作戰能力需求的部隊,如武器裝備搶修、戰技訓練、戰力研發、提供戰場情報及心理戰部隊。
國防部提到,也包括戍守重要政經及關鍵基礎設施,如憲兵部隊及地區防衛部隊;及已支領第1、2類型戰鬥部隊之連級單位,其上級直屬營部、旅部單位納入第3類型戰鬥部隊。(編輯:翟思嘉)1150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