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20日電)桃園地檢署偵辦不法業者非法回填廢棄物至陸軍部隊訓練北區聯合測考中心湖口訓練場案,今天偵結起訴9名業者、聲請沒收不法所得逾13億元,並需提出廢棄物清除計畫書進行復原。
桃園地檢署指出,全案源於桃園市政府環保局今年2月間前往桃園市一間再利用業者公司稽查時,發覺該公司將廠內非法堆置、處理的廢棄物運輸至軍方湖口訓練場進行回填。
桃檢獲報後組成專案小組偵辦,發現陳姓男子經營的公司,利用受託運輸軍方太平靶場內土石方至湖口訓練場的機會,向北測中心聲稱需回填「再生級配」至訓練場的道路以利砂石車行走,並與多家業者簽立不實的再利用產品買賣合約書,製造購買「再生級配」的假象。
桃檢調查,陳男的公司將高達9萬7942立方公尺及1萬9267.85公噸的廢棄物運輸至湖口訓練場回填,再由另家公司以運費或其他補貼費用名義,收取高額的廢棄物處理費用,嚴重破壞國土環境衛生、危害國軍訓練場地安全。
桃檢表示,專案小組在今年4月至6月間,陸續就陳男等6間公司執行3波搜索,經檢察官訊問後,認陳男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滅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其餘被告則以新台幣8萬至20萬元不等金額具保。
桃檢表示,後續則會同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刑事警察大隊、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4月23日進入湖口訓練場進行開挖,發現陳男公司所鋪設的便道內混雜廢磚、廢塑膠、廢電線、保麗龍等廢棄物,已命北測中心及陳男等6間公司提出廢棄物清除計畫書,負起環境復原責任。
桃檢今天偵結,依涉犯修正前廢棄物清理法之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未領有許可文件而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及同法第48條之申報不實等罪嫌,起訴陳男等9名業者,並聲請沒收不法所得13億632萬5131元。(編輯:李錫璋)1150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