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潔予台北報導)SOGO百貨經營權之爭延燒多年,2020年更引爆跨黨派立委集體涉貪案。台灣高等法院今(21)日二審宣判,案情出現重大逆轉,一審遭判刑7年8月的陳超明,以及一審遭判7年4月的前時代力量主席徐永明,雙雙改判無罪;前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前國民黨立委廖國棟則遭駁回上訴,分別維持有期徒刑10年、8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這起案件源於太平洋流通投資公司(太流公司)及SOGO百貨經營權爭議。檢方指控,前太流公司董事長李恒隆為爭取取回太流及SOGO經營權,透過中間人郭克銘等人接觸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及徐永明,希望藉由立委質詢、舉辦公聽會、協調會及推動《公司法》修法等方式,向經濟部施壓,促使經濟部撤銷太流公司的增資登記。
台北地方法院2022年一審判決認定,蘇震清涉收受李恒隆賄款,判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廖國棟判刑8年6月;陳超明被認定收受100萬元,判刑7年8月;徐永明雖未實際取得款項,一審仍認定構成不違背職務期約賄賂罪,判刑7年4月。
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歷經近4年審理,今日作出二審判決。其中,蘇震清、廖國棟的上訴遭駁回,分別維持10年及8年6月刑期;陳超明、徐永明則逆轉獲判無罪。此外,陳超明國會辦公室主任梁文一、趨勢民調總經理吳世昌,也由一審有罪改判無罪。
至於同案遭起訴的前立委趙正宇,並非上述李恒隆為SOGO經營權爭議行賄4名立委的犯罪事實之一。趙正宇另涉財產來源不明及逃漏稅捐案件,一審就逃漏稅捐罪判刑6月、併科罰金6萬元,財產來源不明罪則判無罪;二審維持相關判決。因此,若描述SOGO經營權行賄部分,不宜將趙正宇直接列為「收受李恒隆行賄、協助爭奪SOGO經營權」的立委,以免混淆不同犯罪事實。
全案源頭可追溯至太流公司經營權爭議。太流為SOGO百貨控股公司,掌握太流股權攸關SOGO經營權。李恒隆不滿太流增資登記及後續經營權變化,認為經濟部相關行政處分對其不利,之後尋求立委協助,希望透過國會監督、質詢及修法等方式處理爭議,最終演變成震撼政壇的跨黨派立委涉貪案。
值得注意的是,李恒隆一審坦承犯行,被判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月、緩刑5年,並須向公庫支付1000萬元,其一審判決已確定。至於今日高院二審宣判的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及徐永明等人,案件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