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鄭維真彰化11日電)彰化某社福協會申請彰化縣府補助辦課輔活動,2名來自弱勢家庭的男童因用餐時間嬉戲,遭前協會理事長罰跪,家屬事後持影片報警,彰化地院將前理事長依犯強制罪處拘役40天。
根據彰化地方檢察署起訴書,民國113年7月31日,當時擔任協會的陳姓創辦人兼理事長及志工,看顧兒童時,因2名男童於用餐時間嬉戲,而指示2童下跪,以此方式妨害他們行動自由。其中1名男童母親取得罰跪影片後,報警處理。
案發後有網友在臉書(Facebook)張貼相關訊息,彰化縣政府社會處說明經調查確認管教方式不當,召開裁罰會議裁處罰鍰新台幣3萬元,並撤銷補助,涉案理事長已請辭。
彰化地方法院審酌被告未理性溝通、管教,而以強制手段讓孩童行無義務之事,並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已與告訴人、被害人達成和解,取得諒解等,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強制罪,處拘役40天。可上訴。(編輯:龍柏安)115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