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12日電)外界關切台中電廠1、2號燃煤機組拆除計畫的核定層級,台電今天說明,此案由經濟部核定即可,無須報行政院;目前經濟部正進行後續核定程序,預計很快完成。
經濟部10日召開「台中發電廠既有#1、#2燃煤機組特種建築物拆除許可案」審查會議,會中相關部會及地方單位皆無異議。
台電也強調,取得經濟部正式拆除許可後,將第一時間主動通知台中市政府。後續仍有相關行政程序需市府協力,盼市府予以支持。
經濟部日前也強調,行政院已宣示台中電廠將於2034年底完成無煤供電,推動以氣換煤是中央與地方共識,兼顧區域供電安全與改善空氣品質的最佳解方。經濟部將督促台電未來持續以工安第一、環保優先的行動兌現減煤承諾,也呼籲台中市府盡速核發台電申請新建機組操作許可,與中央攜手邁向永續無煤願景。(編輯:翟思嘉)1150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