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5日電)花蓮地檢署查賄,國民黨推薦的秀林村長參選人周賢德及其王姓妻子,涉嫌以現金1000元至2000元不等方式行賄。檢方訊後向法院聲押,花蓮地院裁定周男與王女各以10萬元交保。
花蓮地檢署偵辦秀林鄉秀林村長參選人周賢德及其妻子王女等人涉嫌以現金新台幣1000元至2000元不等,及市價約100元至200元的香菇等方式賄選,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案件。
檢察官林英正1日、2日指揮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吉安分局、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花蓮縣專勤隊等單位,持花蓮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至被告住居所等5處執行搜索,並拘提、通知被告及證人共計17人到案說明。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周、王等人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其中周賢德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裁定10萬元交保;檢方認為王女無羈押必要,諭知10萬元交保;其餘被告均請回。
花蓮地檢署表示,查察妨害選舉團隊已全面啟動,對於以任何形式介入選舉的不法行為,絕對零容忍。不管是傳統的現金買票、贈送禮品,或是變相的招待旅遊、餐飲等,執法團隊皆會嚴加查辦。民眾若有發現任何疑似賄選或干擾選舉不法情事,踴躍提出檢舉,定將嚴密保護檢舉人身分,共同維護乾淨、透明的民主選舉。(編輯:李淑華)1151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