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李晉緯新德里18日專電)全球多國陸續禁止青少年使用社群媒體,不過印度最高法院認為,青少年、兒童也應享有上網的自由,因此裁決不禁止未成年者使用相關網路服務,但也呼籲建立嚴格機制保護他們在網路上的安全。
印度人報(The Hindu)指出,最高法院表示,根據印度憲法的規定,使用網路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利,即便是孩子,不論年紀大小,也應享有相同的權利,「要剝奪青少年、兒童自由上網的權利,是十分荒謬的,那就像說未滿1歲的孩子,就沒有充分的言論自由一樣。」
新德里電視台(NDTV)報導,最高法院在做出裁決時,同時呼籲家長們不要讓孩子接觸與性相關的不當內容,並啟用社群平台上的兒童模式,避免小孩接觸到不當內容,以強化他們的網路安全。
印度時報(Times of India)提到,最高法院認為,青少年、兒童的安全和自由並不衝突,「我們的孩子應同時享有這兩項權利。」
最高法院坦承,目前的網路型態確實會對青少年、兒童構成安全上的風險,但若僅因網路平台無法偵測、刪除有害內容,就限制青少年、兒童上網,這無疑是一種「檢討被害人」的作法。
最高法院提到,對於許多青少年、兒童,特別是來自偏鄉的青少年、兒童來說,使用網路往往是獲得學習機會、資訊來源的唯一方式。
最高法院同時指出,網路對於特殊的青少年、兒童來說,可能格外重要,因為線上平台,或許是他們與處境相同者,彼此為伴唯一的場域。
今日印度(India Today)報導,最高法院稍早曾針對是否應禁止18歲以下者,在未經父母同意的情況下設立社群媒體帳號一事,與印度中央政府進行討論;中央政府則向最高法院提出,希望修改相關規定,限制18歲以下者上網。
最高法院雖未同意禁止青少年、兒童上網,但也向中央政府、網路及社群平台業者發出詳細的指示,要求加強對兒童不當內容的檢測及刪除。
最高法院強調,不會僅憑單一的投訴,就要求下架相關內容,有關作為需經多方查證後才會執行。
除此之外,最高法院也呼籲小學階段開始,做更廣泛的宣傳與教育,讓青少年、兒童瞭解網路風險,並鼓勵他們在遇到網路霸凌或威脅時,懂得適時求助。(編輯:唐佩君)1151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