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余茂春(Miles Yu)
2026年10月12日,星期一
諾貝爾和平獎存在嚴重問題。
除了偶爾出現令人質疑的人選之外,挪威諾貝爾委員會正變得愈發意識形態化——它熱衷於獎勵迎合當前潮流的政治議題,以及國際建制派青睞的人物,卻忽視了那些在對抗暴政時犧牲自由、甚至付出生命的人。
這一現象在對抗歐洲殖民主義、共產極權主義以及具有種族滅絕性質的伊斯蘭極端主義的鬥爭中尤為明顯。
該委員會過去曾做出過令人欽佩的選擇。馬丁·路德·金牧師、戴斯蒙·屠圖大主教、達賴喇嘛和劉曉波確實實至名歸。然而,恰恰是這些亮點,讓該委員會那些顯而易見的遺珠變得更難以自圓其說。
其中最明顯的案例莫過於聖雄甘地。這位以非暴力抗爭讓大英帝國屈服的領袖,在1937年至1948年間曾五度獲得提名,卻從未獲獎。
1948年1月甘地遇刺身亡時,委員會決定保留該年度的獎項,聲稱當年「沒有合適的在世候選人」。
然而,追授諾貝爾獎直到1974年才在法規上被正式禁止。事實上,在1961年,委員會就曾追授諾貝爾和平獎給瑞典外交家、聯合國秘書長達格·哈瑪紹。
也就是說,一位去世的歐洲國際公務員可以獲獎,而反抗歐洲帝國主義最偉大的非暴力抗爭領袖卻被拒之門外。
規章制度並未阻止委員會向甘地致敬;真正阻撓這一切的,是委員會自己。
再看看前總統歐巴馬。
2009年,歐巴馬在上任不到九個月時便獲頒諾貝爾和平獎。他發表了令人印象深刻的演講並承諾推動國際合作,但他當時究竟取得了什麼具體成就?
委員會獎勵的是他們「期望」他做的事,而非他「已經」完成的事。
甘地耗費數十年挑戰一個帝國,最終一無所獲;歐巴馬的總統任期才剛開始,便榮獲大獎。
一人在奉獻了一生的犧牲之後接受評判,另一人卻僅憑外界的期待便獲得犒賞。
這種對比說明了一切。
委員會面對歐洲殖民主義時的曖昧態度值得深究。沒錯,它曾表彰反種族隔離領袖阿爾貝特·盧圖利、戴斯蒙·屠圖和納爾遜·曼德拉,但它鮮少以同等清晰的道德標準去正視歐洲的帝國統治。
1996年,它表彰了卡洛斯·菲利佩·希門內斯·貝洛與若澤·拉莫斯·奧爾塔為東帝汶和平所做的努力。然而,其獲獎評語將其輕描淡寫為「一場衝突」,而非正視葡萄牙的殖民主義以及印尼隨後的佔領。
注意其用詞:殖民統治變成了「衝突」,爭取民族獨立的奮鬥變成了「和平進程」,歷史責任就這樣消融在外交辭令的委婉說法中。
同樣具有選擇性的道德眼光,也體現在它對共產極權主義的態度上。
委員會頂住北京的怒火,於1989年將和平獎頒給達賴喇嘛、2010年頒給劉曉波,這一點確實值得讚賞。
但是,天安門母親、無名的坦克人、眾多以無比勇氣對抗殘暴北京政權的勇敢中國異議人士、中國的無數良心犯,以及香港的民主抗爭者又在哪裡?
那些反抗威權統治、為自己的國家爭取民主的台灣轉型領袖又在哪裡?
這些人不是在國際會議上發表時髦演講的人。他們中的許多人因堅守信念而付出了監禁、迫害、流亡甚至生命的代價。
然而,他們獲得的認可卻極其有限。
2026年將和平獎頒給聯合國前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納維·皮萊,使這些矛盾徹底凸顯出來。皮萊女士在國際刑事司法和反種族隔離鬥爭中固然有卓越履歷,但對她的選擇引發了外界對諾貝爾機構政治優先順序的質疑。
她曾主持一個聯合國調查委員會,指控以色列在加薩走廊犯下種族滅絕罪,而以色列對這一結論予以強烈否認。
那麼,哈瑪斯及其他伊斯蘭極端主義運動那種充滿殺戮意圖的反猶太主義又該當何罪?2023年10月7日的暴行證明,具有滅絕性質的反猶太主義依然是致命的威脅。
為什麼對以色列的批評,會比對抗那些公開主張消滅以色列的人獲得更高的關注?
所有這些侵害人權的行為都應受到審視,不能以此證彼。
皮萊女士對待中共政權的過往紀錄同樣值得檢驗。作為聯合國最高人權官員,她以行程衝突為懦弱藉口,顯眼地缺席了劉曉波2010年的諾貝爾頒獎典禮。
近期更有指控浮出水面,稱她的辦公室曾向中國當局提供異議人士名單。這些指控需要嚴肅調查,但它們凸顯了外界對國際人權體系與北京打交道方式的長期擔憂。
諾貝爾委員會正面臨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後塵的風險——儘管中國、北韓、伊朗和古巴等威權政府自身人權劣跡斑斑且極力為其極端侵權行為辯護,卻依然能在該理事會佔有席位。
當被指控踐踏基本自由的政府反過來參與審判他人時,國際人權治理還談何公信力?挪威諾貝爾委員會卻決定將其至高無上的獎項頒給這位前聯合國最高人權官員。
當人權的實施取決於施害者的政治身分時,人權便不再具有普世性。
這正是諾貝爾和平獎的根本問題所在:外交接觸本身被當成了成就;機構威望取代了個人勇氣;政治願景被當作既成事實予以獎賞。
與此同時,那些真正在一線抗擊壓迫的人卻依然隱沒在陰影之中。
其結果便是一個「帝國形狀的盲區」,加之對反抗共產獨裁與反猶極端主義鬥爭的認定標準反覆無常。
諾貝爾和平獎從來不該是歐洲政治建制派發放的意識形態合格證書,它的初衷是表彰對和平做出非凡貢獻的人。
然而,和平不能脫離自由而存在。在監獄國家裡沒有持久的和平,在極權脅迫下沒有真正的和解,和平追求自由的人與將他們投入監獄的人之間更不存在道德等價。
甘地從不需要諾貝爾獎來奠定他的歷史地位。抗擊共產暴政的中國異議人士不需要,保衛自己免受恐怖主義侵害的以色列公民同樣不需要。
他們的崇高道德姿態更能折射出該委員會的局限,遠勝過該委員會的決定對他們的評價。
諾貝爾和平獎應當表彰那些冒著失去自由的危險為受壓迫者爭取和平的人,而不是那些僅僅享有向他人選擇性定義「何謂和平」特權的人。
本文章引述10/12刊登於《華盛頓時報》的文章
• 余茂春(Miles Yu)是哈德遜研究所中國中心主任。他的專欄「紅色地平線」(Red Horizon)隔週二刊登於《華盛頓時報》。他的聯繫郵箱為:[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