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9日電)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統計,台灣森林火災97%是人為用火不慎造成,違反規定者最高可罰新台幣60萬元。台灣進入乾燥季,林保署呼籲民眾進入山林謹慎用火。
林保署發布新聞稿,全球暖化與極端氣候影響,全球森林野火災情頻傳。台灣受季風交替與地形阻隔影響,每年10月至隔年5月梅雨季來臨前,中南部地區降雨相對較少,為森林火災好發季節。
林保署統計,近10年台灣高達89%(390件)的森林火災在10月至隔年5月發生,且高達97%的林火是因人為用火不慎引起。
林保署指出,森林火災的預防勝於災後搶救。依據「森林法」規定,在森林區域及森林保護區內,非經許可,不得有引火行為,違反規定者最高可處60萬元罰鍰。若放火燒毀他人森林者,更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須負擔民事賠償責任。
為強化民眾防災意識,林保署今年以「星火毀林懊悔莫及」為宣導主題,呼籲民眾進入山林務必謹慎用火,切勿讓一時疏忽造成無法挽回的生態損失。
林保署已建置「林火風險評估系統」,提供各地未來7日的林火潛在風險資訊,強化林火風險管理並協助民眾掌握林火風險,系統網址:https://ffwi.forest.gov.tw/。
林保署表示,當特定地區連日乾旱、林下燃料極度乾燥時,林保署將適時啟動災防告警細胞簡訊機制,主動向當地民眾發布警示,提高警覺、謹慎用火,落實「三不」原則,「不」燃燒雜草、「不」亂丟菸蒂、「不」隨地焚燒垃圾,避免森林火災發生。
為鼓勵全民共同防範林火,民眾舉發燒毀國、公有林等涉嫌犯罪行為,經查獲犯罪行為人者,林保署將致贈舉發人10萬元破案獎金,先通報森林火災發生者,也可發5000元獎金。(編輯:管中維)115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