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間臺灣掀起一波#MeToo運動,性別平等工作法新法明(8)日上路,新制建立公權力介入外部申訴管道、罰則,同時新增心理諮商、法扶等資源,協助被害者心理重建。
新制增加了公權力介入的外部申訴管道,若發生雇主性騷擾員工,受害者可以直接向地方政府申訴,由地方政府機關來調查雇主是否有性騷行為。
新法則擴大雇主防治義務,增訂受僱者達10人以上未滿30人,雇主應訂定性騷擾申訴管道,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同時明定有無申訴人都要處理,即便只是聽聞,也要釐清事實,若接獲被害人申訴時,應通知地方主管機關。
受害者遭受性騷擾後,新法新增心理諮商、法扶措施;被害人因遭受性騷擾致生法律訴訟,在受司法機關通知到庭期間,雇主也應給予公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