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6)日審查民進黨所提的國會改革法案,民眾黨全員缺席,而民進黨與國民黨經過一輪的「程序發言」後,還沒逐條審查,國民黨提出散會動議並通過,現場投票決定,贊成者6人、反對者5人,最終表決通過決議散會。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6)日續審查國會改革法案,包括民進黨黨團擬具「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之一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立委賴瑞隆等16人擬具「立法委員行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立委范雲等18人擬具「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以及民進黨團擬具「立法院議事規則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及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立委賴瑞隆等16人擬具「立法院議事規則第九條、第二十二條及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早上九時準時開會,民進黨與國民黨隨即登記程序發言,民進黨黨團希望進入逐條討論,而國民黨則是針對民進黨所提的法條發表看法,國民黨在早上十時許提散會動議,現場投票決定,贊成者6人、反對者5人,最終表決通過決議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