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6)日召開第二次「鏡電視申設及後續爭議調閱專案小組」,通過臨時提案,要求NCC在3天內提供鏡電視案相關資料。NCC主委陳耀祥表示,按照程序辦理。
第二次「鏡電視申設及後續爭議調閱專案小組」,邀請NCC主委陳耀祥列席,會中,民眾黨立委林國成、國民黨立委魯明哲等人提案,要求NCC在3天以內提供鏡電視案相關的資料,並在藍白合之下,通過提案。
陳耀祥表示,NCC未拒絕提供資料,依法辦理、按照程序,可以提供的一定處理,搬出釋字第729號,大法官解釋很清楚,僅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或其他重要事項,才有調閱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