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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立法院調查權過度擴張引爭議 監察院宣布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

針對「國會擴權法案」,目前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民進黨團都表態要聲請釋憲與暫時處分,而監察院也在今(25)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並擬於本週三、週四正式送案,首次台灣4個憲政機關都提出行政救濟。

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表示,國會擴權法案已經嚴重侵害監察職權行使,明顯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也不符人權普世價值,直言「難脫國會擴權訾議」,因此監察院決定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李俊俋指出,監察院乃國家最高監察機關,是國家重要憲政機關之一,監察調查權更是憲法賦予監察院之核心職權,專屬監察院行使,不容妨害與侵犯,解釋依司法院釋字第325號等解釋意旨,憲法第95條、第96條規定之調查及調閱權,是憲法所賦予監察院的核心職權。

李俊俋認為,「國會擴權法案」已侵害憲法所賦予監察院之核心職權,如正式施行,將造成行政機關疲於奔命,倘監察院與立法院未來調查結果歧異,更將肇致公務人員無所適從,混亂政府運作,且質疑「立法院、監察院的調查權界限為何?」更直指依據釋憲第585號,立法院調查權並非無所限制,釋憲也說明國會調查權是輔助性權利,需要明確規範,但是立院所修的法卻沒有規範。

面對藍委嗆聲說要在釋憲案之前啟動調查權,李俊俋更直指,監察院、立法院未來如均對同一案件進行調查,於調查過程中將造成被調查機關疲於奔命窮於因應,倘監察院與立法院調查結果歧異,更將肇致公務人員無所適從,政府運作秩序恐被破壞殆盡。

李俊俋說,立法院調查權過度擴張,欠缺行使調查權之構成要件與正當法律程序,將肇生侵害人民生活與隱私、無理侵害與剝奪人民財產權及戕害人民獨立無私及平等公開之司法權等甚多疑慮。

李俊俋強調,送出釋憲案的時間點,會在小組討論後生效就正式送案,應該在禮拜三或禮拜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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