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交通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3)日召開聯席會議擬成立「鏡電視」調查小組,但在程序發言的時候,民進黨立委發言抗議,主張依照「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13條,認為聯席會議應當要報請院會,或由院會交付聯席會議,不得由召集人自行召開,呼籲停止開會並散會,但未成功,最終綠委全體退席抗議。
國民黨立委、交通委員會召集人陳雪生指出,只有預算案、法案,才要給院會決定,此發言遭民進黨立委抗議,林俊憲直指陳雪生自行擴大解釋,文字非限定預算案、法案都要給院會處理決定。
民進黨立委許智傑也認為,聯席會議不符合程序,要求停止開會,程序需要合法也要說明道理,而民眾黨立委林國成則表示,雖然自己是立院菜鳥,但是在過去交通委員會所召開的聯席會議都沒有報請院會,並希望能透過聯席會議集思廣益法源問題。
林國成的聯席會議集思廣益一說,遭到民進黨立委不滿,李昆澤強調聯席會議不是在集思廣益,而是在相同性質的議案組成聯席會議,也痛批乾脆組成天龍八部的聯席委員會,綠委何欣純也解釋,過去聯席委員會都有報請院會,議事錄都有紀錄。
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13條規定「各委員會所議事項,有與其他委員會相關聯者,除由院會決定交付聯席審查者外,得由召集委員報請院會決定與其他有關委員會開聯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