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騰傑/台北報導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因貪污指控,於昨(9)日經桃園地方法院重審後,被裁定以新台幣1200萬元交保。桃園地檢署對此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10)日早上已經收案處理。另有媒體報導監聽譯文外流一事,法務部長鄭銘謙今早受訪時表示,桃園地檢署已著手調查此事。
鄭銘謙上午參加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討論「盤點公私部門合作營運模式法制爭議之探究與改善」。
鄭文燦被控在擔任桃園市長期間涉及土地開發貪污案,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曾聲請羈押禁見,桃園地方法院最初裁定以新台幣500萬元交保,但經桃園地檢署抗告後,高院於8日發回重裁。桃園地院9日重新開庭後,法官認為無羈押必要,改裁定以新台幣1200萬元交保,檢察官當庭提出抗告。
根據《鏡週刊》報導,檢調認定的關鍵證據來自監聽,內容顯示「白手套」向其妻子提到要送錢給鄭文燦,並拍到「白手套」拎著一個黑袋進入鄭官邸。監聽譯文進一步顯示,「白手套」從官邸離開後,曾與妻子通話,妻子詢問「你有當面拿給他嗎?」「白手套」回答「我把錢塞在桌子底下。」
對於《鏡週刊》報導的監聽譯文外流一事,鄭銘謙表示,檢察官會一併調查案情內容,桃園地檢署已經分案了解是否有監聽譯文外流。
針對法院認定鄭文燦沒有串供之虞的看法,鄭銘謙表示這屬於法官裁定範圍,尊重法官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