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騰傑/台北報導
花蓮受到地震與豪雨土石流等影響,重創觀光經濟。花蓮縣政府擬發放「促進經濟振興券」,每位花蓮人可領3000元,縣府追加預算10億元,送議會審議,但因為未經過縣議會審議就宣傳此事,議員認為先斬後奏、藐視議會。全案將交付小組審議,預計25、26日進行二、三讀程序。
花蓮縣議會今(22)日召開臨時大會,審議縣政府追加「促進經濟振興券」高達10億元的預算案。花蓮縣政府觀光處長張志翔表示,振興券為非現金、不找零,發放對象為今年4月3日設籍花蓮的縣民及取得居留證且居留地址在縣外的外籍配偶。
花蓮縣長徐榛蔚日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縣政府已做過相關研究,財政部分是可以負擔的。花蓮立委傅崐萁也指出,這是台灣地方政府首次自救推動消費券,用地方自有財源來救地方,並揶揄中央應該感到汗顏。
花蓮縣議員楊華美表示,縣政府提前放消息,「如果萬一沒有通過呢?不知道哪邊勢力開始製圖散播,要民眾不要投給這些沒有支持預算的議員」,並直指這些政治操作確實導致有些議員落選。
楊華美指出,這筆10億元不是中央給的,而是縣預算,預算使用會有排擠效應。他認為施政有優先順序,預算應適切分配。「每人拿到3000元,可以跟農民買地瓜嗎?這筆錢可以不用討論就發嗎?這樣就可以解決花蓮現在的困境?」
行政院已在今年5月2日通過「0403震災復原重建方案」,以「從優、從速、從簡」原則,全面進行災區重建工作,經費來源包括中央特種基金、前瞻預算、疫後特別預算、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中央災準金、中央二備金、地方災準金及賑災基金會民間善款等,合計總經費285.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