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騰傑/台北報導
台中中二選區立委顏寬恒因涉及竊佔國有地、假買賣以及詐領助理費等案件,被台中地檢署起訴。原訂於25日一審宣判,但因颱風凱米影響,順延至今日(26日)上午10時宣判。結果顏寬恒因貪污被判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偽造文書判6月,可易科罰金;竊佔國土罪名則無罪。然而,需待定讞且被宣告褫奪公權後,他的立委職務才會被暫停。
2021年,顏寬恒競選台中市第二選區立委補選時,爆出其家族在公共設施保留地上興建豪華招待所的事件。顏寬恒當時聲稱「一切依照規定的法令,若有違規部分需要拆除就拆」,後經中市府都發局勘查,認定有500平方公尺為違建,要求顏寬恒拆除違建部分。翌年1月,違建已拆除完畢。
隨後,顏寬恒又被指控在沙鹿區的莊園豪宅涉嫌竊佔公有保護區土地建造違建,隨後低價售出該豪宅。台中地檢署介入調查,認定顏寬恒沙鹿豪宅竊佔國有地達1097.14平方公尺,並發現他在擔任立委期間涉嫌以人頭詐領助理費10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