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騰傑/台北報導
針對楊文科、顏寬恒一審起訴黨紀處分案,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表示,黨部完全根據2020年9月重新修訂的黨章規程辦理,並強調黨紀標準一致。他特別指出,楊文科犯的是圖利罪,而非貪污罪,未來將由法院進行裁量,並相信法院會還楊文科清白。
近日,新竹縣長楊文科遭起訴、國民黨立委顏寬恒一審被判有罪,但國民黨未對他們進行黨紀處分,引發外界討論。對此,朱立倫強調,黨紀處分完全根據2020年修訂的規章辦理,不再討論2020年以前的規章。
根據自由時報整理,回顧國民黨的黨紀處分歷史,在馬英九擔任黨主席期間,前基隆市長許財利於2006年5月因貪污罪嫌遭檢方起訴,國民黨在當年3月即先行停權處分,同年9月一審被判刑7年,隨即被開除黨籍。
2012年以來,國民黨多次面臨貪污案件,例如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前南投縣長李朝卿、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林益世在羈押階段即被開除黨籍,賴素如事件發生後兩天即被停權,而李朝卿在羈押時被停權,但起訴及一審判決有罪時未進一步處分,直到2017年二審重判22年後才被撤銷黨籍。
2020年,立法院爆發收賄案,時任黨主席江啟臣公開宣示,未來涉及貪瀆、黑金等重大刑案,被收押或高額交保者應先行停權。同年8月,黨籍立委陳超明、廖國棟因涉貪遭羈押,國民黨考紀會即予以停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