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騰傑/台北報導
憲法法庭今(6日)針對國會職權修法進行言詞辯論,大法官尤伯祥在庭上提出,若採無記名投票,民意代表如何對選區選民負起政治責任?立法院代表黃國昌則強調,修法過程已透過公開透明的直播方式進行,「每個人手舉得高高的讓選民看」,認為選民不會對責任政治產生質疑。
尤伯祥在辯論中指出,若採用無記名投票,民意代表如何對選區選民負責?法律案的投票是否應記名,以便選民可以問責?若無記名投票,持反對立場的立委無法在議事錄中顯名,是否會剝奪少數立委聲請釋憲的權利?他強調,總統是由全民直選,而非由立法院選出,因此總統施政應對民意負責,而非立法院,國情報告如何導出「義務」
黃國昌表示,根據釋字第499號解釋,僅有修憲程序必須記名,未擴及一般法律案。若所有法律案都需記名,則許多法律條文需要全面翻修。他強調,表決器記名表決需提案,否則即為無記名表決,本案應回歸釋字第342號解釋,並引用審判長許宗力過去針對國會自治的看法。
尤伯祥打斷黃國昌,提醒其回答問題:「499號解釋有無可能適用本案?」黃國昌回應,針對國會改革法案及責任政治原理,他不認為有問題。憲法法庭接受民進黨立法院黨團51名立委的聲請案,國人皆知民進黨立委反對此次修法。黃國昌強調,在面對「暴力攻擊」時,在野黨立委仍透過公開透明的直播方式,每個人手舉得高高的讓選民看,因此選民不會認為有責任政治的問題。
尤伯祥再次打斷黃國昌,表示理解其以「直播」取代議事錄的意思,但仍指黃國昌未回答核心問題。尤伯祥追問,議事錄若不記名表決,是否剝奪少數立委聲請釋憲的權力?黃國昌稱已回答尤的問題,並表示「雖然可能你覺得不滿意,但我的確回答你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