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14日電)前中共貴州省委書記孫志剛收賄案今天一審開庭。根據中國官方通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指控,孫志剛共收賄達人民幣8.13億餘元(約新台幣36.62億元),他今天當庭表示認罪。
中共中紀委、中國國家監察委官網去年8月底宣布,孫志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當時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孫志剛在2017年7月至2020年11月擔任貴州省委書記,2023年3月自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任上退休。
據中國官媒央視新聞報導,今天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孫志剛收賄一案。
根據法院起訴指控,2002年下半年至2023年8月,孫志剛利用擔任湖北省委常委、秘書長,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長,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貴州省委副書記、省長,貴州省委書記,貴州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第13屆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推進項目、認購股份、承攬工程、房地產開發等事項上提供幫助。
法院稱,孫志剛直接或透過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8.13億餘元。
根據報導,檢察機關在庭審中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孫志剛及其辯護人則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孫志剛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最後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中共加大力度進行反貪腐。根據公開資料顯示,孫志剛1954年生,1971年參加工作;1976年9月加入中共;1985年起離開校園行政職,先後在湖北省武漢市、宜昌市黨政部門任職,官至宜昌市委書記;2002年8月升任湖北省委秘書長。
從孫志剛一案可看出,從他2002年升任湖北省委秘書長到2023年從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任內退休以來,21年間貪腐涉嫌金額龐大。(編輯:呂佳蓉/邱國強)113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