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3日電)台中林姓男子日前在太平區頭汴山區盜採2大袋桂竹筍,經地主發現報案,警方當場查獲證物,林男辯稱以為路旁竹林為野生,才會採摘準備販售,被依竊盜罪嫌送辦。
台中市警察局太平分局今天表示,頭汴派出所19日上午6時多接獲民眾報案稱,有男子在自家竹筍園內偷採桂竹筍,請警方逮人。員警到場後,發現70多歲林姓男子正提著2大袋竹筍走出,上前盤查後確認他未經地主同意擅自入內竊取,隨即依法逮捕。
警方查出,林男平時獨居,靠打零工為生,他供稱以為太平區頭汴山區路旁的竹林是野生且沒人看管,才會持鐮刀前往採摘,並稱現在正值農曆7月期間有市場需求,1袋約可賣新台幣2000元。
警方將林男依竊盜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太平警分局提醒,護農專案為警方勤務重點之一,雖桂竹筍為普遍的山林經濟作物,也是山區農民重要收入來源之一,不論種植在國有林地或私人土地內,均屬「有主物」,民眾勿因一時貪念、動手偷採,觸犯法律得不償失。(編輯:郭諭儒)113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