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6日電)伴盟今天表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宣判跨性別女性宇萱毋庸提出手術證明即可申請變更戶籍登記性別,是一個重視性別人權的國家應有的答案;並呼籲行政機關還給跨性別公民性別自主的權利。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盟)今天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日就伴盟律師義務代理宇萱案宣判,該案原告即跨性別女性宇萱全部勝訴,毋庸提出手術證明即可申請變更戶籍登記性別,這已經是目前所知第5個勝訴判決,也是訴訟時程最長的一件。
伴盟說明,109年11月20日國際跨性別追悼日當天,伴盟律師就陪同宇萱前往台北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遞交申請書,主張性別變更應強制手術的內政部函釋違憲,戶政機關應參考宇萱所提交2張性別不安診斷證明而同意宇萱變更性別登記。
後續因中正戶政仍要求宇萱應提出手術證明,才能變更性別登記,故伴盟義務律師協助宇萱提起訴願、訴訟,持續主張強制手術違憲。受理宇萱案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110年12月2日裁定停止審判,依當時法規聲請釋憲。
因歷經憲法訴訟,導致宇萱案雖然是伴盟免術換證影響性訴訟最早提起者,但卻等到已累積數起免術換證勝訴案例的現在,才收到勝訴判決結果。
伴盟轉述,在近4年的訴訟歷程中,宇萱認為在漫長的時間裡與體制抗衡是件很困難的事,在今天獲知勝訴判決結果後,覺得既真實又虛幻,這一次的勝訴,讓她覺得這個痛苦的循環似乎看到了一個盡頭,失去的那些年與經驗,好像都有所補償了。
伴盟律師團召集人、也是本件的訴訟代理人許秀雯律師表示,今天這個勝訴的結果,是一個重視性別人權的國家應有的答案;伴盟期望這件事不應委諸司法持續做個案處理,行政機關應停止怠惰,儘速變更違憲違法的函釋見解,還給跨性別公民性別自主的權利。(編輯:李亨山)113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