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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溪煤礦博物館憂熄燈 拚文資喊搶救連署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高華謙新北26日電)新平溪煤礦博物園區擔心國土計畫法明年實施後,恐難以經營,業者在新北市文化局召開文資審議會審查前,喊出搶救連署,盼爭取認定具文資身分,否則恐熄燈。

新平溪煤礦博物園區原是台灣保存最完整的煤礦場,民國91年轉型為煤礦博物館,但昨天在臉書Facebook粉絲團放上搶救字句,爭取連署。

園方稱國土計畫法明年實施後,園區將列為國土保育區第二類,博物館將無法經營。因此,依文資法向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申請文資身分,但是文化局拖延文資提報超過2年多,遲遲沒有結果。

園方稱新平溪煤礦的存在價值在於完整的系統性保存,從水平坑道、坑口、軌道運輸、檢量室、翻車台、卸煤斗、選洗煤場、儲煤槽直至十分側線專用鐵道,是台灣唯一具有完整序列性的煤礦遺址。

園方表示,由於文化局明天召開文資審議會議程,僅就列冊追蹤建造物「平溪區新平溪煤礦遺址群-坑口、部分水平坑道(自坑口起算50公尺)、儲煤槽、卸煤櫃」審議案進行討論。恐將新平溪煤礦遺址群分開認定不具文資價值,最終只好走上被迫關門熄燈一途。

文化局回應,今年5月接獲民眾提報「新平溪煤礦遺址群」8棟建造物登錄為歷史建築保存後,即依文資法相關規定辦理會勘及審查會,並就其中4棟列冊追蹤建造物提請市府文資審議會,預定明天下午開會討論,以決定是否續行文資審議程序。

文化局說,後續還要經專案小組會議及文資審議大會才能決定是否具歷史建築等文資身分,文化局會依法全力協助進行相關審議。

文化局說,其餘不列冊追蹤建造物,將待提報人提新事證,協助後續審議,維護文資保存及礦業文化發展。

文化局表示,園區因土地面積廣大且多屬私有,宜與土地所有權人取得共識,故經委員建議以單點建造物申請登錄為歷史建築。且依文資法相關規定,所有權人得享有免徵地價稅、房屋稅及容積移轉等獎勵措施,後續修復也可申請政府補助。(編輯:方沛清)113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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