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3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聲押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無保請回。據了解,北檢已研擬抗告理由,將於今天提出抗告。
台北地檢署8月30日發動搜索、約談,檢察官認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前副市長彭振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等罪,將2人聲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彭振聲羈押禁見。
柯文哲涉案部分,北院指出,本案爭點在於民國110年9月9日都委會第783次會議決議中,外加20%的容積獎勵,使總容積率由560%提高至672%,以及基於決議所生的北市府公告核定都市計畫外加20%容積獎勵、北市都發局核發建照,客觀上是否合法,以及柯文哲主觀上是否明知違法而仍為指示。
北院認為,柯文哲並非都委會與會人員,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亦無相關專業,則柯文哲主張信賴形式上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的都委會決議,以及具相關專業的彭振聲意見,並非沒有根據。
北院表示,依目前卷證資料及檢察官所提事證,尚未達「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的程度,難以認定柯文哲就彭振聲、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人主導都委會形成違法決議的行為,已有所知悉或指示,也難以認定柯文哲主觀上明知20%的容積獎勵屬違法。
北院審酌一切情狀,認為檢察官就羈押要件的「犯罪嫌疑重大」的部分,釋明尚有不足,因此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可抗告。(編輯:張銘坤)113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