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23日電)教育部日前公布大專生權利調查結果,學生團體今天質疑與現場學生經驗脫節,呼籲退回重做;教育部回應,調查主要是掌握制度的建立狀況,後續將啟動改善調查機制的研討。
教育部11日公布民國112年「公私立大專校院校園學生權利調查」結果,「學生自治」、「學習與受教權」、「表現自由」、「思想、信念及宗教自由」、「隱私權」、「平等保障」、「學生獎懲與申訴」、「學生勞動權益」等8大項度,平均指標符合百分比為94.1%。
多個關注學生權利和性別與族群倡議的學生團體今天召開記者會,質疑教育部公布的112年學生權利調查報告和現場學生經驗嚴重脫節,呼籲調查退回重做、強化制度落實與成效評估。
教育部透過文字說明,現行大專校院學生權利調查自106年起開始實施,每3年調查1次,均維持8大項度,問卷設計及抽樣有其一致性,因此調查結果的比較仍具有參考價值。
關於調查題目,教育部提到,實施前已蒐集專家學者與民間團體(含學生團體)多元意見進行檢討修正,調整精進指標內容,在106、109年調查結果中達100%的題目,已於112年調查時刪除,另調整及新增題目,希望能精益求精,更清楚掌握學生權利的現狀。
教育部補充,本調查為能精確掌握制度建立狀況,僅能明確在題目敘述上詢問是否有保障基本權利,屬於制度建立與否的調查;至於各大專實際狀況,就現實觀察而言,仍有可精進空間,教育部樂見校方與學生共同推廣多元議題,促進校園友善。
至於學生團體建議調整現行調查對象的選擇、問卷設計及題目設定、擴大調查範圍等,教育部表示,將邀請學生團體參與討論,啟動改善調查機制的研討,讓大專校院學生權利調查的程序及效益越來越好。(編輯:陳清芳)113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