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29日電)台中有網友在網路發文指稱,原本要搭的公車違規被攔停開罰,只好用跑的去火車站引發討論。警方今天說,昨晚發現公車變換車道時不依標線行駛,當場予以告發。
巨業客運305號公車22日行經台中市中區宮原眼科前路口,撞到走在斑馬線上2名東海大學女學生,釀1死1傷,肇事的施姓司機供稱天色昏暗,沒看到人。警方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檢方裁定新台幣1萬交保。
事故發生後,台中市警察局自25日起啟動「公車大執法」勤務專案,市警局第二分局表示,員警於昨晚9時30分許執行巡邏勤務時,在北區精武路與雙十路口發現1輛公車行駛於精武路上,在變換車道時不依標線行駛,違規橫跨雙車道。
警方指出,員警隨即在雙十路上安全處所將公車攔停,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當場予以告發。
沒想到,剛好有網友要搭這班公車前往火車站,於是網友在網路發文「要搭的公車在你面前被警察攔停是什麼感受,害我最後用跑的去火車站」,在網路引發討論。
市警局表示,自25日起啟動「公車大執法」專案勤務,重點是加強公車駕駛違規行為取締,包括超速、闖紅燈、不停讓行人及任意變換車道等。
警察局統計自25日至27日約有2萬班次公車,自啟動公車大執法後計取締公車違規22件,以闖紅燈及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較多,顯示大部分公車駕駛還是會遵守交通規則,但仍有少部分違規不守法。(編輯:謝雅竹)113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