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5日電)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京華城案遭羈押禁見,10月1日起住院,今天押返看守所。他另聲請具保停押,台北地院今天審酌,未敘明有長期接受特定醫療照顧的需要,予以駁回。
台北地方法院指出,沈慶京雖患有聲請狀所稱的舊疾,但看守所已將他收容於病舍,提供生活上必要協助,沈慶京可於所內健保門診就醫、取得藥物,並依羈押法規定,必要時可戒護至醫院醫治、住院接受治療。
台北地院法官審酌,沈慶京病況部分,比對先前就診的醫院函覆內容,並無明顯不同,或不符醫療常規的情形,另依沈慶京收押前定期就診的醫院回函以及他收押後戒護就醫的醫院回函內容,均沒有敘明他的病症有需要長期在特定醫療場所接受特定醫療照顧的情形。
北院指出,難以認定沈慶京有刑事訴訟法第114條第3款所指「現罹疾病,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者」,致聲請具保停止羈押而法院不得駁回的情形,本件聲請無理由,予以駁回。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8月29日聲請羈押禁見沈慶京獲准。沈慶京9月5日因身體不適,戒護送醫治療後押返台北看守所;9月13日下午沈慶京又因身體出狀況,台北看守所評估後以專車戒護就醫,由醫師診斷治療。
沈慶京後來又於10月1日反映不舒服,醫師評估須住院。台北看守所今天表示,沈慶京自10月1日住院後,今天中午押返看守所,皆按醫囑處理。(編輯:蕭博文)113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