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7日電)藝人大S以中國籍前夫汪小菲未履行離婚協議,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汪小菲提供擔保聲請停止執行獲准但汪小菲尚未辦理提存完畢,北院今天拍賣汪小菲名車,鑑定底價為620萬元。
大S徐熙媛與汪小菲於民國110年間經法院調解離婚,並於111年2月間與韓國藝人具俊曄結婚。大S後來指控汪小菲未履行離婚協議,111年3月起不再支付扶養費等費用,因而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新台幣750萬元。
汪小菲主張自己並未違反給付義務,向北院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並聲請於訴訟終結前停止執行。北院裁准汪小菲提供擔保金額165萬元後停止執行,但駁回債務人異議之訴。
大S於111年、112年間先後聲請追加執行金額。北院分別於112年5月、9月間分別發給徐熙媛727萬餘元、191萬餘元。另外,汪小菲再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並再次聲請停止執行。
北院審酌達大S剩餘未受清償金額為530萬餘元,裁定汪小菲提供擔保160萬元後,應該暫時停止執行。據了解,由於汪小菲尚未辦理提存完畢,故在未完備程序前,北院仍繼續執行程序。
北院今天下午進行汪小菲車輛ASTON MARTIN的拍賣程序,該車輛鑑定底價為620萬元。民眾只要繳交125萬元保證金就可參與投標。(編輯:李錫璋)113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