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郭宣彣苗栗縣21日電)苗栗縣警察局說,林姓兄弟今天酒後口角,弟弟情緒失控持刀揮舞,哥哥拿自製獵槍威嚇卻不慎扣下扳機,誤射弟弟腿部,幸送醫無礙,全案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傷害罪偵辦。
警察局表示,大湖分局泰安分駐所下午2時許獲報,泰安鄉錦水村圓墩部落疑發生獵槍誤傷事件,1人受傷。
警方說,經查37歲與33歲林姓兄弟酒後口角,弟弟情緒失控拿刀揮舞,哥哥也拿自製土造獵槍威嚇,卻意外扣下扳機,造成弟弟左小腿受傷,送醫無大礙。
警方表示,在林姓男子住處查扣無照獵槍1枝、喜得釘1發(火藥),而自製獵槍須申請取得執照,原住民如果未依規定持自製獵槍打獵,可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處新台幣2000元到2萬元不等罰鍰;如果未依規定申請,將依法開罰,並輔導原住民及漁民依法申請自製獵槍及魚槍。(編輯:李明宗)113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