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28日電)竹市葉姓白牌司機開車擋到陳姓男子車庫,陳男欲駛入時以閃遠光燈示意葉男讓路、還罵「爛東西、有病」,葉男不堪遭辱打開陳男車門並以手壓制脖頸,新竹地方法院將葉男依強制罪判處2月。
判決書指出,去年3月間,葉男將車臨停在竹市演藝路與私人土地鄰接處,當時陳男駕好開車返家,打算由演藝路右駛入此處私人土地,後續前往車庫並利用升降梯進入住處停車塔。
判決書表示,陳男認為葉姓男子臨停擋路,因此以閃遠光燈及連續鳴按喇叭方式示意,是要葉男讓路。
判決書指出,葉男不滿則下車與陳男理論後再回到車上開車後退讓路,陳男駕車開進私人土地,正在等升降梯匝門開啟時,葉男則因不滿遭陳男罵「爛東西、有病」等,氣得上前強行打開陳男駕駛座車門,並以手壓制陳男的脖頸。
法官認為,葉男是智識成熟的成年人,卻因行車糾紛,未思量理性溝通,以強制方式妨害對方駕車離去的權利,可見法治觀念不佳。
法官審酌,葉男至今也未與陳男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害,因此依強制罪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編輯:方沛清)1131028